iso9001质量标准的成品检验规定
发布日期:2018-12-20 09:00:10
组织在成都ISO9001认证办理过程中,应对产品的最终检验做好如下规定:
1、实验室化验员按《成品技术标准》和《分析操作规程》,依据成品的国家、企业标准或合同规定进行成品检验,并在《成品检验原始记录》、《成品检验化验单》记录检验结果和结论。iso9001标准规定原始记录要经化验员和复核者签名;化验报告单要经化验员、复核者及审核者签名,并加盖检验专用章,化验报告单一式四份,一份留存,一份送生产部,一份送生产车间,一份送仓库作为成品入库和出公司的凭据。
2、每批成品均要求留样,对留样品要作好标识并妥善保管,一般保留期为六个月。
3、对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重新取样复检,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成品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置,以确保得到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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